山東耀福鋼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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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 日期:2017/8/22 21:38:16 | |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有關部門: 經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云南省2017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云南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代章) 2017年8月14日 云南省2017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精神和《云南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產業〔2017〕265號)要求,推動云南省2017年度依法依規退出落后產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17年底前,淘汰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明確的淘汰類產能;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各州市人民政府可結合轄區內產業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省級有關部門可結合職能職責,擴大行業范圍),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質量、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 二、工作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能耗方面(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 1.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業為重點,核查企業單位產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2.開展水泥、鋼鐵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核查。一是對全省水泥企業逐家現場監察,內容包括水泥企業基礎情況數據,水泥產量、耗電量和綜合能源消費,執行《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16780-2012)情況,節能管理統計制度等,重點核查水泥產量及耗電量。嚴格按要求對水泥熟料及粉磨企業實施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綜合電耗水平的階梯電價政策。二是對全省涉及粗鋼生產主要工序的鋼鐵企業進行現場監察,內容包括鋼鐵企業基礎情況數據,粗鋼產量,燒結、球團、高爐、轉爐工序產量和能耗,執行《粗鋼生產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21256-2013)情況,節能管理措施情況等。對鋼鐵企業嚴格執行基于粗鋼生產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耗水平的階梯電價政策。 (二)環保方面(省環境保護廳負責)。 1.嚴格環保執法。依法依規處理環境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全面落實環保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對落后產能企業不得核發排污許可證,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所有企業必須依法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2.加強監督檢查。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執法力度不嚴、落后產能退出推動不力的地區采取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督辦。 (三)質量方面(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1.嚴格生產許可。加強鋼鐵、水泥等行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放管理,公開企業獲證情況;嚴格企業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符合性審查,對使用落后產能設備(或工藝)等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企業,一律不予受理申報(換發)生產許可證申請;加大違規無證生產企業的查處力度。 2.加強執法監督。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實施重點檢查和舉報投訴重點跟蹤督辦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執法行動,對檢查和舉報屬實的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省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四)安全方面(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1.建立企業監管檔案。詳實梳理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組織企業填報管理臺賬,建立安全監管檔案,做到“一地一冊、一企一表、一隱患一措施”。 2.開展專項執法。對鋼鐵行業重點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行業企業逐一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組織集中專項執法檢查,依法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吊銷其相關證照。 3.指導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安全培訓教育,督促企業加強安全風險管控。 (五)技術方面(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和改革委負責)。 由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等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進一步排查和淘汰轄區內使用淘汰類工藝技術裝備的落后產能,如發現落后產能要立即實施關停,并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相關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業函〔2015〕97號)等文件要求,做好技術方面落后產能的淘汰和驗收工作。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年度工作任務。 請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工業管理局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自本工作方案下發之日起一個月內,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2017年度工作計劃,分解年度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 (二)落后產能應退盡退。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全面摸底排查轄區內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明確的淘汰類產能,將落后產能列入2017年度淘汰退出計劃,在今年內全部淘汰退出;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逐戶核實全省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企業能耗、環保、安全、質量等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將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經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在今年內依法依規淘汰退出。 2018年1月1日起,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能耗、環保、安全、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且經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產能、以及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明確的淘汰類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 (三)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9月30日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工業管理局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下同)。上述省級部門同時填報附件1。 (四)加強執法監管。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有關部門要按有關要求和本地區、本部門工作計劃嚴格執法監管,加強監督檢查,做好信息公開,加強宣傳引導,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 (五)開展督促檢查。 10月中旬開始,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對部分州市和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六)完成考核驗收。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有關部門對列入本地區、本部門工作計劃中依法依規關閉退出的產能,要加強監督檢查,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驗收,并逐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格式見附件2)。 (七)總結報送全年工作情況。 2018年1月10日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工業管理局將2017年本地區、本部門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年度工作總結書面報送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8年1月31日前,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2017年度全省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情況匯總,專文請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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